通知公告
關于電動自行車強制性產品認證執行
GB/T31887.1-2019和GB/T31887.2-2019標準的通知
各電動自行車相關企業:
電動自行車強制性產品認證依據的標準GB /T31887.1-2019《照明和回復反射裝置 第1部分:照明和光信號裝置》、GB /T31887.2-2019《照明和回復反射裝置 第2部分:回復反射裝置》(以下簡稱“新版標準”)已于2019年10月18日發布,并將于2020年5月1日起實施,分別替代GB 22791-2008和GB31887-2015(以下簡稱“舊版標準”)。為規范按照新版標準實施認證及舊版標準證書的換證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按新版標準申請認證
自2020年5月1日起,新申請認證車型須按照新版標準實施認證。
二、舊版標準證書的轉換
1、自2020年5月1日起受理標準轉換申請。
2、因新版標準GB/T31887.1-2019和GB/T31887.2-2019分別涉及電動自行車的照明裝置和回復反射裝置,須至少按照上述新版標準分別補充檢測GB17761-2018《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中的6.2.3.2照明和6.2.3.1反射器兩個條款,再視企業采取的轉換措施增補關聯條款的檢測。
3、舊版標準認證證書持有人可于本通知發布之日起,最遲于標準實施日期后第一次工廠監督檢查前,向我中心提交轉換新版標準認證證書的申請,并接受實驗室針對新舊版標準差異試驗項目實施的檢測,合格后出具標準轉換的變更結果通知單。
4、舊版標準認證證書轉換工作應于2021年5月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我中心將暫停證書; 2021年8月1日后仍未完成轉換的舊版標準認證證書,我中心將予以撤銷。
三、其他說明
1、對于2020年5月1日前已經出廠、投放市場并且不再生產的獲證產品,無需進行證書轉換。
2、根據國家認監委的規定,中心按照有關程序評價確定具備承擔新版標準檢測能力的檢測機構名錄,并公開予以發布,新版標準認證檢測以及舊證書標準轉換應由目錄中的機構承擔,隨著各個檢測機構資質的重新確認,中心將及時公布新的檢測機構的名錄。
北京中輕聯認證中心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