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關于發布和實施CCLC-C11-16 2021版電動自行車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細則的通知
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于2021年6月23日發布《認監委關于發布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的公告》(2021年第8號),2021年新版《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 電動自行車》(CNCA-C11-16:2021)(以下簡稱“新版實施規則”)自2021年7月1日起實施,替代《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 電動自行車》(CNCA-C11-16:2018)。
北京中輕聯認證中心(下文簡稱“CCLC”)按照公告要求,依據新版實施規則和已發布的強制性產品認證通用實施規則的要求制定并發布了新版《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細則 電動自行車》(CCLC-C11-16:2021)(以下簡稱新版實施細則),替代《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細則 電動自行車》(CCLC-C11-16:2018)。
CCLC自2021年7月1日起,按照新版實施規則和實施細則對CCC目錄內的電動自行車產品實施認證及頒發證書。此前已頒發的有效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可繼續使用,認證證書換證工作隨證書延長有效期、證書內容變更一并進行。
附件:《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細則 電動自行車》(CCLC-C11-16:2021)
北京中輕聯認證中心
2021年6月30日